2020年12月4日为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加强法治教育,切实增强全体师生法治意识,构建文明和谐的法治校园,六安实验中学开展了“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2020年12月8日下午,我校联合区检察院在慧源堂三楼多功能报告厅举办了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的法治教育专题报告会。我校高一年级部分师生代表、党员教师参加了此次活动,报告会由我校党支部书记严寒主持。
此次报告会由裕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刘海龙检察官主讲,刘警官语言诙谐幽默又不失严谨,从宪法的由来、宪法与公民生活的关系、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等方面为大家进行了讲解普及。通过学习,同学们更深入的了解了宪法,深切感受到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重要意义。
刘警官和裕安区检察院的其他警官们采用了宪法知识问题抢答的形式,与同学们进行趣味互动,现场气氛热烈。
最后,我校党支部书记严寒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特别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我校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常规计划中,每学期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作为当代中学生,守法应从守纪做起,从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让遵纪守法成为每个学生的基本素养和生活准则,努力做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好少年。
报告会结束以后,区检察院警官向我校赠送了相关法律书籍和普法宣传册。
此次“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中,我校还利用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宣传、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宪法知识,进一步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而形成“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良好氛围,营造出了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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