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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暨秋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六教秘[2013]111号
编辑日期:2013/8/9  来源:  作者:实验中学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学校:
       2013年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做好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暨秋学期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切实开展好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
      9月是市教育局2013年学校安全“一月一主题”确定的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9月第四周是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各地、各校要将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宣传周活动,作为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做好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措施,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制定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的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六个一”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强化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幼儿,下同)交通安全意识。
1.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动员大会。
     各地、各校要结合新生入学和其他年级学生返校时机,利用“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开展一次全校性教育动员大会,使全体师生人人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树立道路交通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记心中”的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手抄报、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3.开展一次“交警进课堂”活动。
     各地、各校根据实际,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邀请交通警察走进中小学课堂,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强化其交通安全意识。
4.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进农村、进学校”活动。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联合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活动,以国道、高速公路沿线村庄为重点,发放一封倡议书和给家长一封信,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监管,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报废车及超载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事故,告知未满12岁学生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5.开展一次强化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活动。
     在交通拥挤的学校、幼儿园要与交警、交通部门或当地政府协商,在校园门口划定车辆禁入区,划好停车泊位。各学校、幼儿园对于本单位教职工的机动车(含摩托车)要进行摸底,在校内设立专门的停放区域和在校园内划好机动车行驶路线,明确专人管理,坚决杜绝校园内交通事故的发生。
6.开展一次校车安全检查活动。
     各地、各校配合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接送学生的校车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对学校自购、租用的校车排查整治力度,逐一建立档案,检查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要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扎实做好2013年秋学期学校安全各项工作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把2013年秋学期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各项工作的重点,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学校安全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继续坚持并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细化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措施,把责任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确保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措施得到落实。
1.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校园及周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要把学生宿舍、食堂、礼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及学校大门、围墙等作为检查的重点,重点检查改造电气、电路,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以及避雷、用水、用电以及校园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和边远山区学校及夏季以来遭受水灾学校要对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环境、地质、地理条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形势研判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定期研判预警,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化解安全和矛盾纠纷隐患。
2.突出重点,加强教育。
     各学校(幼儿园)要在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学生入学安全教育和开学安全第一课活动,结合新学期特点,重点开展防溺水、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雷电冰雪伤害“六防”教育。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专题教育活动为主渠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完善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处置和自救自护能力。
3.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常规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措施。一要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时间规定。按照《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规定,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在校时间规定,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二要严格校园门卫制度。外来人员、车辆必须登记,本单位人员、车辆进出实行出入证制度。三要严格校园内值班护校制度。实行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制,建立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治安执勤制度。四要严格实行小学低年级学生家长和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确保每一名儿童都有家长负责接送,落实接送人和接送责任。五要严格寄宿学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学生宿舍 “六个严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在宿舍吸烟点蜡烛、严禁在床上使用连接交流电源用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损坏宿舍消防器材设施),严格实行住宿学生离校请假制度、返校销假制度,校外租房学生必须有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监护承诺和详情登记。农村寄宿制学校要对学生周末和节假日乘车安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有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书面承诺。六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把好学校食堂经营单位准入关,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流程,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七要严格校车管理制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作为校车使用。建立校车定期保养、维护制度,按规定要求聘请校车驾驶员,租用校车要落实校车出租和租用方以及驾驶员安全责任。幼儿园接送车辆必须建立教师跟车制度、驾驶员收车验车制度和园长定时检查登记制度。八要严格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每学期开学前全面排查、每月定期排查、日常重点排查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将定期排查作为学校常规管理重要内容。九要严格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十要严格坚持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与公安司法部门联合,确保每所中小学校都要聘请一位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落实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十一要严格实行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年检制度。要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含看护点)的安全监管和指导,实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十二要严格报告制度。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的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的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对于重要敏感性信息和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信息,也要尽快报告。
     各县区教育局、各市属学校于20131015日前将有关活动和工作资料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3379453,传真:3379176,电子邮箱:jjk244@126.com)。
六安市教育局
2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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